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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
普法宣传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普法宣传
2023-04-14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积极推动专群结合 共同维护国家安全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积极推动专群结合 共同维护国家安全
今年2023年4月15日是第8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 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哪些?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什么是12339? 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12339正式开通,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第8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发展的前提,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础,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保障,全社会要共同努力筑牢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
办公室
2023-03-30
这七种心理,最易导致微信泄密
这七种心理,最易导致微信泄密
近年来,微信泄密问题屡禁不止、高发频发,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泄密“重灾区”。心理是行动的先导,从保密管理实践和大量泄密案例分析来看,微信泄密行为往往源于一些错误的心理认知,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鸵鸟”心理。有的同志认为,微信传发信息多如牛毛,有关部门的涉密信息管理肯定不能面面俱到,即使能够全面覆盖,也不过是用关键词简单搜索,只要使用拼音、字母、别字、谐音等方式作一下模糊处理,或者拍成图片、使用语音、转换格式传发,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躲避。这种心理,恰似遇到威胁就把头埋进沙子的鸵鸟,实属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在近年来的微信泄密案件中,不乏当事人采取自作聪明的规避措施,有的甚至采取对方阅看之后迅速“撤回”的招数,但都造成了严重后果。 捷径心理。有的同志只求工作效率,不顾保密纪律,在传达上级精神和领导指示时,觉得使用微信一键发送、静待回复的做法省时省力。这种心理,究其根本是把保密纪律当成了工作开展的“绊脚石”,而非保护国家安全利益和个人前途命运的“安全绳”,表面上便捷了工作,实则方便了敌特窃密。2020年,某单位干部李某通过微信群传达1份秘密级通知,案件发生后被处行政记过处分。李某在接受调查时坦言,其单位在外人员有10多个,手头上事情一多就想走“捷径”,忽视了保密纪律,现在想来悔不当初。 炫耀心理。有的同志不以保密为责任、却把知密当“本事”,工作中知晓了外界关注的涉密信息,迫不及待地想在微信群“爆料”、在朋友圈发帖,明目张胆地把涉密信息“炫耀”出去。这种心理,本质上是虚荣心作祟。为了成为朋友眼中的“消息灵通人士”“圈里人”,不惜把关乎国家安全利益的秘密信息当成提升个人影响力的资本。2017年,某领域改革方案初步确定,某单位干部强某看到后觉得涉及圈内好友的切身利益,就私自拍摄方案草稿,通过微信向好友通风报信,被好友发至其单位微信群,引起疯狂转发和热烈讨论,给改革大局造成严重干扰。 自恕心理。有的同志在遇到传达紧急事项或者上级催要材料时,觉得当务之急是想方设法抓紧完成任务,选择便捷的微信联系没什么问题,只要自己的出发点是为了工作,即使违反了保密纪律也无伤大雅、情有可原。这种心理,本质上是没有认清一旦发生泄密问题意味着工作归零的道理,以致本末倒置、是非颠倒。2019年,某单位干部廖某使用微信传达1份机密级的紧急通知,在接受调查时非但没有悔意,反而觉得自己很冤枉,称“时间那么紧,不用微信根本传达不过来”,直到面对调查人员“为什么不发动骨干分头传达”“是泄密危害大还是传达延误危害大”的质问,才幡然醒悟、后悔不迭。 从众心理。有的同志看到别人使用微信传发涉密信息,觉得即使违规了,追究起来也是法不责众,如果在这样的“小事”上也规规矩矩,会被别人看成胆小怕事。最终,自己也成为“破窗效应”的俘虏,盲目跟风违反保密纪律。这种心理,本质上是在常见的违规现象面前丧失了独立思考,动摇了本就不够牢固的保密意识,被裹挟着“集体闯红灯”。2021年,某单位干部游某值班期间收到1份秘密级通知,想起单位平时用于交流的微信群里常有人发送内部信息,便盲目效仿,拍照上传。案件发生后游某对调查组说:“以前也学习过微信泄密的通报,但总觉得身边人这样发了都没事,就没把通报当回事。” 无知心理。有的同志“身在密中不知密”,认为有些秘密信息没什么敏感性,发到微信上也无妨;有的同志认为,微信本身采用了先进的安全保密技术,只要点对点传发信息,就不会泄密;还有的同志认为,自己只是把信息发给同事,不会扩散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事实上,互联网向来是情报搜集的重要来源,开放的互联网社交平台更是各国情报机构监测的重点,信息一经发布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一传十、十传百,传播范围完全不可控。2021年,某单位工作人员冯某看到1份新出台的涉密政策文件后,通过微信拍照发给同事时某,并再三交代“别往外传”。而时某并未遵守诺言,转而将文件照片发给其他人,最终传播链不断延长、全面失控,冯某、时某均被严肃处理。 旁观心理。有的同志遵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生哲学,看到微信群、微信朋友圈传发涉密信息,觉得若要好心提醒会被当作多管闲事,向组织报告会被当作“背后捅刀子”,只要自己默默“潜水”“围观”,追责就找不到自己头上,至于泄不泄密与己无关。这种心理,本质上是不愿得罪人的“老好人”思想,实际上既没有履行公民保密义务,又助长了乱发乱传的不良风气。2020年,某单位干部吕某在单位微信群中传发涉密信息后,先后被3个微信群转发,而这3个群中近百名同事,竟没有一人出面提醒制止,默视涉密信息全面扩散。最终,3个微信群管理员都被追究相应责任。 欲治顽疾,先除心魔。遏制微信泄密问题多发频发势头,要求我们每个人必须从自身做起,心存戒惧,严守底线,共同维护国家秘密安全。 《保密工作》杂志(2022年第5期)
办公室
2022-11-15
市政协机关举办“宜家廉”倡廉助廉活动
市政协机关举办“宜家廉”倡廉助廉活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教育敦促机关党员干部以良好家风促进廉洁自律、廉洁从政,11月11日,市政协机关举办“宜家廉”倡廉助廉活动。 活动邀请了市委党校综合教研室副主任、副教授韩婷婷作廉政文化专题讲座,引导机关干部职工从“六尺巷”、《聪训斋语》等典故典籍中汲取“廉”的养分。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组长黄永革宣读了《市政协机关“宜家廉”倡廉助廉主题廉政教育廉洁倡议书》。部分新任党员领导干部、家属代表分别作主题发言并参加赠书仪式。 家风正则民风淳,民风淳则社风清,社风清则社稷安。会议强调,作为政协干部,要充分认识家风家教建设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切实以身作则,严管“家人”,把家庭建设成廉洁的堡垒。会议希望,广大干部家属要常吹“廉政风”,多念“廉洁经”,当好清廉家庭的“守门员”,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共同为我市政协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应有的力量。 活动最后,机关干部和家属代表还共同参观了安庆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撰稿人:马彬彬;核稿人:黄永革)
办公室
2022-11-01
学法守法 反奸防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知识宣传
学法守法 反奸防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知识宣传
2022年11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颁布实施八周年纪念日。让我们一起崇法学法守法,明责履责尽责,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共同捍卫国家安全和利益。 在大多数人的认知里,“间谍”只存在于电影中,其实不然,今天带大家了解一下《反间谍法》相关知识。 一、《反间谍法》的背景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公布施行。《反间谍法》的颁布实施意义重大,既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了最基本的法律依据,又为在隐蔽战线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作出了具体的制度规划,必将进一步推进我国反间谍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必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哪些人员是间谍策反的重点目标? 据国家安全机关统计,留学生、高校师生、军事发烧友、军工企业国防科研单位人员、年轻网友等容易被境外间谍机构策反,可能会被利用。 三、注意!!“MICE”被利用风险更高! M金钱:见钱眼开,追求生活奢侈享受者; I意识形态:迷恋西方思想,诋毁本国体制者; C个人表现:个人成就动机极其强烈,渴望被万众瞩目者; E道德:道德品质低下,生活作风不检点者。 四、留心!间谍常常这样做! 国外的一些间谍或情报人员通常会有以下行为: 1、发展线人为他们窃取情报,线人的身份为高管、学者、高校学生等。 2、以开咖啡馆等方式掩护身份,以各种方式套取情报。 以上种种行为,一经我国国家安全机关发现,从事这些间谍活动的情报人员都将受到中国法律的处罚! 五、国家机关如何反间谍? 1、对可疑人员 可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 因工作需要可查验组织和个人的电子通信工具等设备设施。 2、依法执行任务,经出示相应证件 可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询问相关情况; 有权查验中国公民或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 3、经批准出示相应文件 可进入限制进入的有关场所、单位; 查看或调阅相关档案资料等。 六、如果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可疑行为 我们能做什么? 公民、组织可以通过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受理平台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布的其他举报方式,举报间谍行为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以及各类反间谍安全防范问题线索。 请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报告 国家安全举报电话:12339 举报网站:www.12339.gov.cn 七、维护国家安全 日常哪些细节要留意? 1、机关单位的电脑内外网不混用; 2、不在内网专用电脑上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无线设备以及外单位的存储介质; 3、及时更新杀毒软件,加强对病毒的防范,不把一些涉密信息随意发到互联网上; 4、在微信朋友圈晒照片,要注意照片中的背景,不能在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地未经允许拍摄; 5、理性表达爱国行为,不要在社交平台发布不该不合适的言论和照片。 维护国家安全对每个公民来说 既是宪法义务,也是法律底线 利字当头,心存侥幸 必将酿成大祸 从现在开始 时刻提醒自己和身边人 反间防谍从我做起 不要被不正当的眼前利益诱惑 决不做危害国家安全的事
市政协办公室
2022-04-01
以案普法:多名公务员因微信办公违规被处理,教训惨痛!
以案普法:多名公务员因微信办公违规被处理,教训惨痛!
近年来,使用手机处理公务的情形越来越普遍,很多公职人员将微信应用于日常工作,不少机关单位建立了微信工作群。微信办公确实可以为工作带来一些便利,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与此同时,使用微信办公导致的泄密案件逐年递增。 一、惨痛教训:微信群发布疫情信息,这些公职人员被问责 1、微信群泄露疫情防交办单信息被问责 案例:湖南吉首市峒河街道计育组干部向海燕在防疫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1月31日,向海燕违反工作纪律,用手机将《吉首市疫情防控交办单》(第010号)内容拍照并将其发送至其亲属微信群,其亲戚又将交办单照片在微信上转发给他人,致使《吉首市疫情防控交办单》(第010号)照片在微信上肆意传播,造成信息泄露,引起不良影响。 2月2日,向海燕受到警告处分。 2、微信群、QQ工作群泄露疫情防控工作材料 案例:广西南丹县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熊朝盛、工作人员区俊祥泄露疫情防控工作材料问题。2020年1月26日,熊朝盛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将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有关工作材料通过QQ发送到本单位QQ工作群。区俊祥发现这一信息后,随即将原文转发到其个人微信群,并被其他群内成员转发扩散,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2020年2月3日,南丹县监委决定对熊朝盛、区俊祥进行立案调查。 3、微信群发布未经核定、内容涉密的调查报告被问责 案例:广西柳江区疾控中心4名工作人员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2月3日,柳江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叶明骞将一份未经核定、内容涉及保密的调查报告上传至该中心的微信工作群。之后,该中心工作人员曾海宗、潘保长、刘方3人私自将该调查报告转发,其中曾海宗将该调查报告转发至其家族微信群,其亲属再次进行转发,导致该调查报告被迅速在网络上转发传播,给柳江区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被动和不良社会影响。 2月5日,柳江区监委给予叶明骞、曾海宗政务警告处分;给予潘保长、刘方诫勉处理;并对该中心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 4、微信群发布泄露涉疫情人员隐私被问责 案例:广西富川县人民医院检验科负责人陈可可工作失职失责、检验员宋剑媛泄露涉疫情人员隐私问题。2020年2月1日,该科室检验员宋剑媛(聘用人员)利用检验科细菌室电脑查询到该院感染性疾病科收治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患者住院病历,拍摄图片发送到其家人微信群,群内成员先后将病例信息转发到其他微信群,导致涉疫情人员信息在县域内多个微信群传播,泄露涉疫情人员的个人隐私,对涉疫情人员造成负面影响,给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县人民医院检验科负责人陈可可对其科室的职工疏于管理,工作失职失责,应负领导责任。 2月3日,富川县纪委监委对陈可可予以立案审查。 5、微信群泄露疫情排查信息被问责 案例:广西钟山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杜军泄露疫情排查信息问题。2020年1月31日晚,杜军擅自将一份包含湖北返贺(三县两区)人员、过贺人员信息的文件向其家庭和同学等4个微信群转发,造成疫情排查信息泄露。2月6日,钟山县纪委对杜军进行诫勉谈话。 6、公司微信群发布文件(讨论稿)被问责 案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部长范宝欣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2月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通知》下发后,银川市政府拟恢复部分公交线路运行。在参与讨论过程中,范宝欣在未经上级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关于恢复部分公交线路的通告(讨论稿)》发布至公司微信群,致使公司部分职工在朋友圈进行了转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党委给予范宝欣免职处理,银川市纪委监委在全市进行了通报。 7、微信群误发信息过失泄密被问责 案例:2020年2月1日,根据公安部门《关于泄露信息的核查通报》,内蒙古乌海市纪委监委会同乌达区纪委监委成立联合核查组,对乌达区苏海图街道相关负责人涉嫌泄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信息问题进行核实。经核查,乌达区苏海图街道1名负责人在开车巡查乌达区五化村卡点过程中,看到了乌达区卫健委通过微信向乌达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群中发送的《关于做好与朱某某密接人员排查的函》后,想把此函通过微信转发给街道主要负责人,因当时正在开车,由于点击错误,误把该函通过微信转发到朋友群中,发现后及时将转发的文件撤回,但误发行为的发生仍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2月3日,乌达区防控工作指挥部对其过失泄密行为进行通报批评,由乌达区纪委监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8、微信群发不实信息被问责 案例:1月24日,湖北省武穴市纪委监察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花桥镇柏树林村项江红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报》。1月22日20点17分,湖北省武穴市花桥镇柏树林村党支部委员、副主任项江红将自己道听途说的内容为“花桥现已发生一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已送到武汉,武穴市人民医院没有接收”的不实信息,以编辑短讯的形式发送到自己为群主的该村项献小组微信群上(微信成员81人)。随后,该信息广泛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1月23日,花桥镇纪委迅速进行调查核实后,予以党纪立案,并移交花桥派出所予以处理。武穴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武公(花)行罚决字(2020)326号)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1月23日晚上,报武穴市纪委同意,花桥镇纪委给予项江红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9、微信群编造散布虚假疫情信息被问责 案例:2020年1月29日21时19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罗播林业站职工覃小军利用其手机编造了“明天全桂平超市关门,隔离地点在功德山庄”、“疑似病例和武汉地区的人员1200人全部隔离在功德山庄”两条虚假疫情信息,并散布到“务林员”微信群(共138人)。当日21时20分,桂平市社坡林业站副站长吴宗钊将“务林员”群上覃小军编造的两条信息转发到“艺术与哲学玉兰堂”微信群(共71人)及“社坡核算中心报账群”(共27人)。 1月30日,桂平市公安机关依法对覃小军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对吴宗钊进行批评教育。 二、80后研究生泄露国家秘密被判刑一年 去年,裁判文书网上公布了一则《李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2017年2月,80后女研究生李某,借调到银监会工作,通过微信将当时央行制定的、尚处于内部征求意见阶段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及起草说明拍了下来拍照发给前同事,由此造成国家秘密泄露,最终被判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此类案件的发生并不是第一次,而警察作为高度涉密的群体,更应该从各类案件中吸取经验教训。微信办公泄密有哪些情形?暴露了什么问题?又应当如何解决? 典型案例 案例1:紧急传达致泄密 某市市委某部门为部署相关敏感工作,印发了涉密文件,并通知该市29个乡镇派人签字领取文件。某乡政府干部洪某到市委领取文件后,认为事件紧急,又正值深夜,于当晚将该件拍照发送到乡政府微信群。群成员杨某看到后,立即转发到其他微信群。之后,该件被数次转发到多个微信群和微博,造成泄密。 案例2:汇报工作致泄密 某单位办公室副主任肖某,为向在外检查工作的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找到保密员赵某查阅文件,擅自用手机对1份机密级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拍照,并用微信点对点方式发送给在外检查工作的领导。 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撤销肖某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并调离办公室岗位;给予负责管理涉密文件的赵某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或监管责任的李某、秦某和邵某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案例3:领导交办致泄密 某县司法局从机要局领取4份涉密电报后,交给跟班学习的刘某。因当时为十一长假期间,单位放假,刘某便将4份文件报头拍照后发至司法局工作微信群,并请示局长何某如何处理,何某在群里说电报内容不是很清楚,让刘某把文件内容发到群里告知大家。随后刘某将文件内容全文拍照后上传至群中。 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何某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按科员安排工作;给予其他责任人何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某行政警告处分,对刘某作出延期转正处理。 案例4:误点误传致泄密 某广播电视台所属报社总编办工作人员陈某在接到台总编室的一份涉密文件后,为迅速将文件内容告知正在北京指挥“两会”报道的报社副总编牛某,用手机将通知拍成图片后准备通过微信发给牛某。陈某使用计算机登录微信发送图片,在操作时突然弹出一个微信群窗口,导致误将图片发到该微信群,并通过该群外泄。 案件发生后,直接责任人员陈某受到辞退处理,报社总编办主任张某受到停职检查处理,总编室主任陈某受到停职反省处理,报社总编辑秦某受到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处理。 案例分析 保密部门组织查办的此类泄密案件往往存在某种“客观因素”:待办公2务紧急,其他通信方式不畅,无法当面交办或报告,技术失误乃至领导指示使用微信传送等,实际是当事人漠视保密法律法规,对发生泄密后果心存侥幸。 保密提示 微信办公导致泄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八条第七款“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微信办公作为一种技术进步和发展趋势,本来无可厚非,问题并不在于微信本身,微信办公导致泄密的真正原因还是机关单位保密管理松懈,对干部职工保密教育培训不够,干部职工保密意识淡漠。 应对措施 机关、单位要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把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到每一个人。领导干部要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做到经常提醒,干部职工不仅要保证自己不使用微信传密,发现此类情况还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原则上不提倡使用微信办公,因工作需要组建的工作群,交流内容应严格限定为周知性的一般信息,禁止传播一切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禁止涉密人员使用微信办公。 将涉密载体全过程管理与智能手机使用保密管理结合起来,从源头上消除涉密文件数字化的隐患。 三、公职人员微信聊天的正确方式 1、不传播不实的“八卦消息”:人云亦云、三人成虎往往给传闻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谨言慎行,在网络中也不可缺少。 2、不能低俗:过分低级庸俗的内容和图片不转发,因为你所传播的内容是你自身品味的客观反映。 3、不要随意发广告:不要发广告链接和推广其他产品,尤其是虚假和过度夸张的广告。 4、不能咒人:不可强制别人转发你的作品,比如:转了将走大运、发大财,不转将会如何如何……这是微信交流中的大忌。 5、反对以送礼物为噱头诱导别人转发:包括集赞、集评论、找人拆礼物、转发红包等行为。 6、不能泄露他人隐私:不能随意发表未经他人同意、带有个人隐私性质的内容和图片,这涉及肖像权等公民权利。 7、注意“礼尚往来”:对好的文章或者评论,不要只看不评不转,要尊重朋友的劳动成果,并予以肯定和支持。朋友向你“打招呼”时,也应尽可能及时予以回应。 8、在朋友圈内不发个人生活琐碎和烦恼的事:这既影响朋友们的心情,也浪费朋友们的时间,还暴露了个人隐私。 9、涉及国家和工作单位机密的内容决不能发:这些内容哪怕一对一发也不妥,网络信息时代,互联网上的传播都有被记录和泄密的可能。 10、不要只关注碎片化信息对经典的微信可加收藏:对好的微信文章要经常看,经常读,领悟其内涵,自己从中会不断有新发现、新感受、新提高、新收获。 11、别让微信绑架你的生活:微信是把双刃剑,把握好尺度才能让微信更好地服务我们的工作和生活,绝不能成为低头一族,影响工作、生活和健康。 四、公务员发送短信、微信十条戒律 1、短信/微信严禁含有涉密内容,内部信息也不能涉及; 2、短信/微信不要涉及政治敏感性话题,不“妄议”大政方针; 3、短信/微信不要与恐怖暴力有牵连; 4、短信/微信涉及宗教内容应十分谨慎,不与邪教有牵连; 5、短信/微信不造谣,不传谣; 6、短信/微信不要涉及单位和个人人事变动、升迁、罢免事项; 7、短信/微信不要透露个人和家庭隐私,包括婚姻和财务信息; 8、短信/微信不要谈论和透露他人隐私,不传闲话,不在背后对领导、同事和朋友品头论足; 9、短信/微信不涉性,不要露骨谈论色与性话题; 10、短信/微信上不推销商品。 (来源:中国普法)
办公室
2022-03-03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习近平 今天,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内容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安排这次学习,目的是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法度者,正之至也。”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和大量法律法令,创造了“马锡五审判方式”,为建立新型法律制度积累了实践经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国家机构组织法、选举法、婚姻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建立起社会主义法制框架体系,确立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我们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逐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完善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制度,基本形成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抓住法治体系建设这个总抓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新华社记者饶爱民/摄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国法治体系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是:法律规范体系不够完备,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存在薄弱点和空白区;法治实施体系不够高效,执法司法职权运行机制不够科学;法治监督体系不够严密,各方面监督没有真正形成合力;法治保障体系不够有力,法治专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涉外法治短板比较明显,等等。这些问题,必须抓紧研究解决。 我多次强调,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对外开放深入推进,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从国内看,我们已经踏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共同富裕,都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必须提高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从国际看,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国际竞争越来越体现为制度、规则、法律之争。我们必须加强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顺应事业发展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加以推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坚持法治体系建设正确方向。我讲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定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等重大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晰、立场特别坚定。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体系建设全过程。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是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法治体系,不能被西方错误思潮所误导。 第二,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古人讲:“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要加强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等重要领域立法,加快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立法步伐,努力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要发挥依规治党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作用,形成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相辅相成的格局。要聚焦人民群众急盼,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新型毒品犯罪和“邪教式”追星、“饭圈”乱象、“阴阳合同”等娱乐圈突出问题,要从完善法律入手进行规制,补齐监管漏洞和短板,决不能放任不管。这些年来,资本无序扩张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平台经济、数字经济野蛮生长、缺乏监管,带来了很多问题。要加快推进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修订工作,加快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2021年4月25日至2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广西考察。这是25日下午,习近平在桂林市阳朔县漓江杨堤码头,了解漓江流域综合治理、生态保护等情况。 新华社记者鞠鹏/摄 毛泽东同志说过:“搞宪法是搞科学。”要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提高立法效率,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是严肃的政治问题,各级立法机构和工作部门要遵循立法程序、严守立法权限,切实避免越权立法、重复立法、盲目立法,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影响。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推进法治体系建设,重点和难点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要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旗帜鲜明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绝不容许利用职权干预司法、插手案件。 2019年2月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北京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考察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工作。这是1日上午,习近平在北京市公安局,同公安英模和干警代表一一握手,向全国广大公安干警致以新春祝福。 新华社记者谢环驰/摄 第三,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当前,法治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原因在于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要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健全执法权、监察权、司法权运行机制,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要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加强对立法权、执法权、监察权、司法权的监督,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进行。要加强统筹谋划,完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要深化执法司法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法治专门队伍管理教育和培养。要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继续依法打击执法司法领域腐败行为,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需要强调的是,法治领域改革政治性、政策性强,必须把握原则、坚守底线,决不能把改革变成“对标”西方法治体系、“追捧”西方法治实践。 第四,运用法治手段开展国际斗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运用法治方式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能力明显提升。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按照急用先行原则,加强涉外领域立法,进一步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法律法规,推动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要把拓展执法司法合作纳入双边多边关系建设的重要议题,延伸保护我国海外利益的安全链。要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建设。 第五,加强法治理论研究和宣传。我们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规律,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世界法治文明有益成果,形成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举措。我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概括为“十一个坚持”。要加强对我国法治的原创性概念、判断、范畴、理论的研究,加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要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落实到各法学学科的教材编写和教学工作中,推动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要加强对律师队伍的政治引领,教育引导广大律师自觉遵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等从业基本要求,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要把推进全民守法作为基础工程,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要总结我国法治体系建设和法治实践的经验,阐发我国优秀传统法治文化,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提升我国法治体系和法治理论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好主体责任,聚焦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担当作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中央依法治国办要发挥好职能作用,推动党中央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条战线各个部门要齐抓共管、压实责任、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法治化水平。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12月6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来源:《求是》2022/04)
办公室
2021-12-03
市政协机关积极开展 “双联系双报道双服务”活动
市政协机关积极开展 “双联系双报道双服务”活动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双联系双报道双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市政协主动与迎江区荷花塘社居委展开对接,全面了解社区情况,积极配合社区共同巡查居民电瓶车飞线充电整改情况,并就下一步文明创建工作交换意见,达成“双联系双服务”共识。 12月1日,市政协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到荷花塘社居委,联合开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宪法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中,机关党员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一道,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向社区居民解读《宪法》相关知识,提醒居民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法制宣传活动,强化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增强了社区居民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社区营造出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将“双联系双报道双服务”活动落到实处。 为支持社居委换届选举工作,市政协机关干部还协助社居委的同志上门送服务,对社区内的300多户人家进行了走访,宣传、发放“迎江区社居委换届选举参选证”1000余份。 (撰稿人、核稿人:胡海新)
秘书科
2021-09-10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1月16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讲话(节选)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1月16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讲话(节选)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习近平) 这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经验,分析形势,明确任务,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部署,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齐心协力,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奋斗。 我们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就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以及大量法律法令,创造了“马锡五审判方式”。新中国成立后,在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了“五四宪法”和国家机构组织法、选举法、婚姻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建立起社会主义法制框架体系,确立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进入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我们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进行研究,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又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我们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完善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制度,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我们完善顶层设计,统筹推进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我们推进重要领域立法,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国家监察机构,改革完善司法体制,加强全民普法,深化依法治军,推进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纠正一批冤错案件,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我们党是世界最大的执政党,领导着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如何掌好权、执好政,如何更好把14亿人民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一个始终需要高度重视的重大课题。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既有成功经验,也有失误教训。特别是十年内乱期间,法制遭到严重破坏,党和人民付出了沉重代价。“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邓小平同志把这个问题提到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强调“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告诉我们,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党同志都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要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 2015年,我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等场合都明确指出,“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对这个问题,我们不能含糊其辞、语焉不详,要明确予以回答。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我国法律充分体现了党和人民意志,我们党依法办事,这个关系是相互统一的关系。全党同志必须牢记,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离开了党的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就难以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建不起来。 当然,我们说不存在“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是把党作为一个执政整体、就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而言的,具体到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就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有些事情要提交党委把握,但这种把握不是私情插手,不是包庇性的干预,而是一种政治性、程序性、职责性的把握。这个界线一定要划分清楚。 第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树立辩证思维和全局观念,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第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我说过,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我们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中华法系形成于秦朝,到隋唐时期逐步成熟,《唐律疏议》是代表性的法典,清末以后中华法系影响日渐衰微。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等不同,中华法系是在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显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力和中华法制文明的深厚底蕴。中华法系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有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们传承。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等等,都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智慧。近代以后,不少人试图在中国照搬西方法治模式,但最终都归于失败。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有一点要明确,我们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决不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走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实践证明,我国政治制度和法治体系是适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制度,具有显著优越性。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有自信、有底气、有定力。事实教育了我们的人民群众,人民群众越来越自信。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我们始终坚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2月5日,我就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疫情防控关键时刻专门部署依法防控疫情工作,我特别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了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各环节全面发力,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区域封锁、病人隔离、交通管控、遗体处置等措施,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化解涉疫矛盾纠纷,为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第四,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们讲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同西方所谓“宪政”有着本质区别,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我国是单一制国家,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至关重要。2015年立法法修改,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地方立法工作有了积极进展,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有的地方也存在违背上位法规定、立法“放水”等问题,影响很不好。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对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法规、规范性文件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和撤销。同时,地方立法要有地方特色,需要几条就定几条,能用三五条解决问题就不要搞“鸿篇巨制”,关键是吃透党中央精神,从地方实际出发,解决突出问题。 第五,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国之所以创造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同我们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这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我们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依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我国将成为今年全球唯一恢复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 第六,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之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法律48件,修改法律203件次,作出法律解释9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79件次。截至目前,现行有效法律282件、行政法规608件,地方性法规12000余件。民法典为其他领域立法法典化提供了很好的范例,要总结编纂民法典的经验,适时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要研究丰富立法形式,可以搞一些“大块头”,也要搞一些“小快灵”,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要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填补空白点、补强薄弱点。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应用快速发展,催生一系列新业态新模式,但相关法律制度还存在时间差、空白区。网络犯罪已成为危害我国国家政治安全、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等的重要风险之一。 第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点,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 我多次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率先突破。现在,法治政府建设还有一些难啃的硬骨头,依法行政观念不牢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走形式等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根据新发展阶段的特点,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打通经济循环堵点,推动形成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 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近年来,我们整治执法不规范、乱作为等问题,取得很大成效。同时,一些地方运动式、“一刀切”执法问题仍时有发生,执法不作为问题突出。强调严格执法,让违法者敬法畏法,但绝不是暴力执法、过激执法,要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要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 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普法工作要紧跟时代,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要强化依法治理,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古人说:“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我国有14亿人口,大大小小的事都要打官司,那必然不堪重负!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更加重视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层的作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八,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要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职业保障,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提高司法办案质量和效率。要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继续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确定的一些重大改革事项,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的体制机制等,要紧盯不放,真正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近年来,司法腐败案件集中暴露出权力制约监督不到位问题。一些人通过金钱开路,几乎成了法外之人,背后有政法系统几十名干部为其“打招呼”、“开路条”,监督形同虚设。要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坚决破除“关系网”、斩断“利益链”,让“猫腻”、“暗门”无处遁形。 2018年1月起,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展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打击黑恶势力和“打伞破网”一体推进,清除了一批害群之马。近3年来打掉的涉黑组织相当于前10年的总和,对黑恶势力形成了强大震慑。要继续依法打击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持之以恒、坚定不移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第九,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但国际环境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上升,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影响广泛深远。我国不断发展壮大,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要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要引导企业、公民在走出去过程中更加自觉地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运用法治和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注重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把涉外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做得更有成效。 我们要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对不公正不合理、不符合国际格局演变大势的国际规则、国际机制,要提出改革方案,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第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把专门队伍建设好。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对法治专门队伍的管理必须坚持更严标准、更高要求。一些执法司法人员手握重器而不自重,贪赃枉法、徇私枉法,办“金钱案”、“权力案”、“人情案”,严重损害法治权威。要制定完善铁规禁令、纪律规定,用制度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要坚决清查贪赃枉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人,深查执法司法腐败。最近,政法系统开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查处了一批害群之马,得到广大群众好评。要巩固和扩大试点工作成果,坚持零容忍,敢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 法律服务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总体而言,这支队伍是好的,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有的热衷于“扬名逐利”,行为不端、诚信缺失、形象不佳;极个别法律从业人员政治意识淡薄,甚至恶意攻击我国政治制度和法治制度。要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法律服务人员从业的基本要求,加强教育、管理、引导,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满腔热忱投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要推进法学院校改革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要加大涉外法学教育力度,重点做好涉外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国际组织法律人才培养推送工作,更好服务对外工作大局。 第十一,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同志们!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要抓在手上,确保落到实处。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党中央即将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新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也将很快出台,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抓紧抓实抓好。各条战线各个部门要强化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各领域工作法治化水平。法治工作部门要全面履职尽责。中央依法治国办要履行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落实的职责,及时发现问题,推动研究解决。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加强理论思维,从理论上回答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这个重大时代课题,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成果,总结好、运用好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更好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
安庆政协
2021-09-10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2月5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讲话(节选)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2月5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讲话(节选)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习近平)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夯实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全面部署。我多次说过,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实践证明,通过宪法法律确认和巩固国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并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保障了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稳定性。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要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宪法规定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要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转化为法律法规,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强化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第二,用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要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使法律及其实施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 第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完善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和党内法规体系,汲取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吸收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思潮错误观点影响,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第四,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检验法治建设成效,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逐步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 第五,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研究谋划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队伍建设长远规划,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动东中西部法治工作队伍均衡布局,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事关司法公正高效权威。要抓好改革任务落地见效,真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要教育引导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要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坚持顶层设计和法治实践相结合, 提升法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 法治建设的中长期目标,要统筹考虑国际国内形势、法治建设进程和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协同。我们要不断完善顶层设计,不断创新和深化依法治国实践。 随着时代发展和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对科学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我们要在坚持好、完善好已经建立起来并经过实践检验有效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前提下,聚焦法律制度的空白点和冲突点,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立改废释各项工作,加快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 执法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才能真正发挥好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效能。要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提升执法司法的质量、效率、公信力,更好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当前,一些领导干部还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领导干部心中无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是法治建设的大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法治的根基在人民。要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社会基础。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加大对公德失范、诚信缺失等行为惩处力度,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 60多年前,我们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同和支持,成为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提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受到各方普遍欢迎和高度评价,被载入联合国一系列决议。我们要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为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安庆政协
2021-09-10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夯实中国之治的法治根基》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阐释文章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夯实中国之治的法治根基》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阐释文章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夯实中国之治的法治根基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阐明了依法防控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科学分析了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对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战略部署,是指导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中国“十四五”时期发展作出全面规划。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回顾总结“十三五”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显著成就,研究谋划法治中国建设,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十三五”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取得显著成就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统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取得新进展、开创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法治中国建设谋新篇、开新局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性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推向新的历史高度,为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的宪法权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定期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形成制度性安排,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全面加强。健全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机制,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系统谋划、整体推进。 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宪法实施和监督全面加强。颁布实施民法典,推进重要领域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督察,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法纠正一批冤错案件,基本解决执行难,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社会法治意识显著增强。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法治保障改革发展稳定更加坚实有力。坚持依法防控疫情,保障和促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制定国家情报法、反间谍法实施细则,修改反恐怖主义法,提升国家安全法治化水平。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保障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和“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制定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坚持立法与改革相衔接,作出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相关法律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工作,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打赢“三大攻坚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制定疫苗管理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强食品药品执法司法,深化实化法治为民。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新发展依法治军理论和实践,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不断完善。 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和农业五支综合执法队伍,全面推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和人民警察单独职务序列,法治专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升,纪律作风持续强化。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完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发展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和人民调解员队伍,法律服务执业规范和执业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二、社会主义法治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迫切需要我们提升法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运用法治之力有效应对变局、开拓新局,为巩固和夯实“中国之治”提供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论述,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我们党执政兴国,要善于使党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的重大路线、方针和政策,历经治国理政实践,成为法律制度,进一步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提升党领导各项事业的能力和水平。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我们要紧紧围绕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定法治信仰、树牢法治意识、带头厉行法治,自觉在法治框架内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论述,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切都是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效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我们要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拓宽人民参与国家治理的途径,使人民群众通过法治参与国家治理的过程成为发扬民主、汇集民智、凝聚共识的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论述,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实践证明,通过宪法法律确认和巩固国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并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保障了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稳定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涵盖了法治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全过程,为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盛不衰提供了牢靠而持久的法治保障。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汲取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吸收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更好地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引领、规范、保障作用的重要论述,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发展环境越复杂越要强调法治。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们坚持将深化改革开放与推进法治建设紧密结合、协调推进、相互促进,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既深刻改变了自己,也深刻影响了世界。当前,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面临的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我们要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及时把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成果以法律形式固化下来,为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逐步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 三、统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升法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我们要从我国实际出发,遵循法治规律,坚持顶层设计和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完善法治建设顶层设计,把良法善治的要求贯穿到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不懈创新和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提升法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 科学立法,促进良法善治。“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随着时代发展和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对科学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的要求越来越迫切。要在坚持好、完善好已经建立起来并经过实践检验有效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前提下,聚焦法律制度的空白点和冲突点,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立改废释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态文明等重要领域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快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要及时将改革发展稳定的成熟经验和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转化为法律,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 严格执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认真梳理总结“十三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抓紧研究制定下一阶段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在更高起点上推进“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为树立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标杆,经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批准,自2019年7月起,中央依法治国办部署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命名了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取得良好效果。要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持续推进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政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切实抓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贯彻落实,及时修改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执法司法公正权威才能真正发挥好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效能。近年来,党中央出台的许多司法体制改革措施都已经落地见效,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升。要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民事诉讼制度体系,深化执行体制改革,从源头上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权、检察权运行机制。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完善司法管理指标体系,提高司法办案质效。加快构建上下贯通、内外结合、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推动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满意度。 全民守法,深化法治社会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律、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当前,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编制好“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夯实法治社会建设根基。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律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切实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从娃娃抓起,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 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涉外法治工作,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加强涉外法治工作规划,加强涉外领域立法,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提高涉外执法司法能力和水平。随着我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我国企业、公民遇到的贸易摩擦和跨国纠纷越来越多,依法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企业、公民合法权益的任务日益艰巨繁重。要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我国企业和公民的法律风险防范、合规管理意识和能力,积极为我国企业和公民提供法律帮助,维护我国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加强国际法运用,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人才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要加强对法治工作队伍的教育培训,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抓好科学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广大法治工作者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全面提升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深化法学教育改革,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健全法治实务部门与高等院校协同育人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对法治工作队伍严格管理,分类制定完善铁规禁令、纪律规定、执业规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过问、干预、插手案件记录报告、责任追究制度,深入开展政法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保持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加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加强系统谋划,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不断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更好服务对外工作大局。
安庆政协
2021-06-08
保密宣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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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政协
2021-06-03
保密教育须讲到心坎上
保密教育须讲到心坎上
保密教育培训的最终目的是解决好思想认识这个“总开关”,让保密意识像种子一样根植于人们心田。近年来,机关单位在保密教育工作中付出了很多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一些苗头性问题也不容忽视:保密教育流于泛泛,不具体、不深入;培训形式陈旧呆板,不生动、难入脑。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育实效。 空谈道理难服人。一些机关单位对中央关于保密工作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吃不透,对实际贯彻落实情况“两眼一抹黑”,教育找不到切入点,只能寻章摘句“炒冷饭”,空洞抽象地照本宣科。如,开展保密形势教育,总是从国际到国内重复着“内忧外患”等几句老话套话,至于身边有哪些保密隐患风险,则没有作出切中要害的分析研判,让人听了半天还是感受不到保密形势严峻在何处。又如,进行保密警示教育联系实际不紧密,对身边人、身边事没有深挖剖析,起不到直击心灵的警示作用。讲道理没有抓住要害和缺乏事实支撑,就会“警钟虽鸣却入不了耳”,还会让人产生与己无关、危言耸听的错觉,“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则变成一句空话。 无的放矢未解惑。教育内容“一锅煮”“一刀切”,大家关切的难点、痛点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回应,也是保密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当前,一些萦绕在人们头脑中的认识误区和困惑,正是保密教育最应该关注和发力的地方。比如,面对“基层单位连派生国家秘密都很少,保密到底保什么”“保密会束缚业务工作开展”等错误认识,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透过诉求切实把脉并提出解决之策,或者以一句“保密意识淡薄”简单概括,作不出有说服力的解释,或者回避淡化予以搪塞。本来大家满怀“收获真金白银”的期望来听,却带着“愁云未开”的失望而去,久而久之,大家便对保密教育产生了“姑且听之”“不必当真”的负面心理。 生硬乏味不入心。脱离岗位实际,千篇一律泛泛而谈,没有在“为什么”“怎么办”两个关键点上做足功课,提出接地气的思路举措,这样的教育同样难以入脑入心。再加上不熟悉教育规律和不掌握教学技巧,习惯于“满堂灌”、说教式,令听者味同嚼蜡、兴趣索然,教育效果自然大打折扣。这些问题如不及时改进,就会使受教育者滋生厌倦情绪和逆反心理。因此,各机关单位不能只把目光盯在教育的规模、次数和学时上,而应当关注教育质量,真正在“增强保密意识和常识”上见真章。 马克思说:“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因此,要把保密工作的根本道理讲通透、讲生动,自然会引发人们的理性思考和内心共鸣。站位全局才能鞭辟入里,要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高度,对保密工作关键问题抽丝剥茧、条分缕析,作出有说服力的解释和剖析,让大家真正明白“为什么要保密”;接地气、能解渴的教育最受欢迎,要瞄准人们最关注的疑难点,对症下药,解决好“怎么办”这个最迫切的现实问题;严肃的话题插上鲜艳的翅膀就会富有生机,要适应新时代人们对信息的需求特点,改变正襟危坐、我讲你听的单向灌输模式,打破制度解读惯有的沉闷气氛,及时改进保密教学的薄弱环节。 总之,要讲出深度让人真心认同、讲出温度让人豁然开朗、讲出味道让人流连忘返,才能让保密教育转化为守土尽责、共筑长城的思想自觉和责任担当。(来源:国家保密局指导管理司) (转载自《保密工作》杂志2021年第3期)
办公室
2021-06-03
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完善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体系
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完善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体系
《光明日报》(2021年04月29日 04版)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维护国家安全要求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加强国家安全法治保障。2014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公布施行,该法定义了间谍行为,明确了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以及间谍行为以外的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职责,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明确了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的公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是反间谍工作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为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反间谍工作能力和规范化水平,夯实反奸防谍基础工作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和行为遵循,意义重大。 当今中国进入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阶段。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的公布实施,是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细化和执行,是把党在国家安全工作方面的政策主张落实到具体的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使维护国家安全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和行为规范,有利于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确保反间谍安全防范治理体系的基础性、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稳定性。 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历程中,间谍与反间谍、情报与反情报的斗争从来没有停止过,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放松警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是间谍行为的重要目的,窃取、刺探、收买是间谍行为的重要手段,利用国家秘密管理上的疏漏和涉密人员贪欲或者玩忽职守是间谍行为的重要途径。因此,维护国家安全制度建设必须加强国家秘密的源头治理,夯实制度基础,做实、做细国家秘密的安全防范工作,增强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保守国家秘密,以有效的管理工作阻断间谍行为的路径。《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按照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严格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将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纳入制度化、程序化、法治化的治理体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实现预防为主、源头治理为要的安全防范目标,从基础入手,从细处着眼,实现了科学立法,这是非常值得赞赏的。 《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共六章三十一条。完善了我国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的制度体系,规定了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的内涵、指导思想、适用范围、工作原则、责任与义务、安全防范工作的体制机制,明确了“防什么,谁来防,怎么防”,进一步细化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在国家安全机关的协调和指导下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义务,全面系统地规定了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适用范围、原则要求、任务、主体责任和具体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的规定,在规章立法权限内对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的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 《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的事项均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也没有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的情形。二是体现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科学立法,针对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的规律,将防范、制止间谍行为作为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承担本单位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的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总结有效的反间谍经验,明确规定责任主体应该做什么、怎么做,指导责任主体有效、有用地开展安全防范工作,使该规章具有了安全防范工作标准流程的意义。三是体现了公众参与,充分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能力培训、普法教育等手段,积极引导公众参与,提升公众的反间谍安全防范能力和自觉性,有利于形成全民参与、协同共治的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格局。四是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明确了反间谍专门机关在安全防范工作中的职权、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方式,为依法行政提供明确的制度保障,有助于国家安全机关和有关机关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明确国家安全机关针对安全防范工作中的问题享有责令整改、依法约谈、建议追责问责的权力,强化了反间谍安全防范行政检查权的权威性,有助于专门机关实现执法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五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单位、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存在的具体问题,采取分类管理、专门规范、专项教育、技术指导等方法有针对性地进行制度建设;明确重点单位、核心要害领域反间谍安全防范责任,突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防范工作,针对重点单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安全防范进行专门责任规定,采取列举式规定,如教科书一般详细列举重点单位应当履行的各项安全防范责任义务,具有明确的规范性、指导性、技术性特征,这有助于切实保障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体制运行的实效性。 《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紧扣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的核心,以保守国家秘密、防范和制止间谍行为为中心,构建安全防范工作体系,明确责任人权利义务,细化工作制度和机制,安全防范措施可行,各主体协调有序,执法者权限明确,程序清晰,体现了社会共识,细化了权利义务配置,优化了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机制,夯实了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体系。《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的实施必将进一步提升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水平,更好地推动在法治轨道上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 (作者:谭宗泽,系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监察法学院院长、教授)
办公室
2021-04-13
2021年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21年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4月15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活动主题为“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 国家安全不仅关乎国家利益,也关乎每个公民的切身福祉。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国家安全的真正实现有赖于人人参与、人人可为。什么是国家安全?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或可能泄露时,我们应当采取哪些措施?一起来了解。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新华社等 (责编:吴楠、邓志慧)
安庆政协
2020-06-19
民进安庆市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讲活动
民进安庆市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讲活动
6月13日上午,民进安庆市委会联合大观区花亭街道党工委在市花亭北村社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讲活动。市政协副主席、市民进主委洪爱敏,大观区政协主席汪俊启,市民进副主委潘连宇,区政协副主席刘锦波,区政协秘书长夏雪峰,及社区干部、大观区部分政协委员、民进大观总支部分会员、社区居民50余人参加活动。 活动由安庆民进大观总支副主委、大观区政协常委何传友主持,刘锦波致辞。活动邀请了民进会员、安徽省国誉律师事务所何承国律师主讲。何承国律师从民法典的编纂意义、结构组成、民法典中新增加的法律条文(亮点)分类、分篇进行宣讲。何律师深入浅出,把一条条规范化的法律条文化成生动浅显的语言,并结合自身工作案例、居民的有关疑惑,声情并茂地表达宣讲出来,居民听后,普遍予以肯定和赞许,并要求市民进、街道党工委等单位以后多多开展这样让居民受益的公益活动。宣讲结束后,活动组织者还开展了《民法典》法律咨询活动,并发放宣传册百余份。 活动前,洪爱敏、汪俊启一行还参观了社区各功能室——委员工作室、金京法官工作室,听取工作人员有关情况介绍。本次活动由安庆民进大观总支、花亭街道承办,花亭北村社居委、民进大观综合一支部、大观区政协何传友知识产权工作室、金京法官工作室共同协办。(何传友、何莎莎、金晓来)
安庆政协
2019-10-29
新时代密码工作的坚强法律保障
新时代密码工作的坚强法律保障
2019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习近平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密码法的颁布实施,是密码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必将对密码事业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充分认识制定和实施密码法的重要意义 密码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命门”“命脉”,密码工作是党和国家的一项特殊重要事业,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进入新时代,密码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制定和实施密码法,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提升密码工作法治化和现代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这是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密码工作直接关系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信息安全。党中央高度重视密码立法工作,将密码法作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要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大盘子中研究制定密码法,把党对密码工作的最新要求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制定和实施密码法,填补了我国密码领域长期存在的法律空白,对于加快密码法治建设,理顺国家安全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关系,完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这是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的重要举措。密码是目前世界上公认的,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最有效、最可靠、最经济的关键核心技术。在信息化高度发展的今天,密码的应用已经渗透到社会生产生活各个方面,从涉及政权安全的保密通信、军事指挥,到涉及国民经济的金融交易、防伪税控,再到涉及公民权益的电子支付、网上办事等等,密码都在背后发挥着基础支撑作用。制定和实施密码法,就是要把密码应用和管理的基本制度及时上升为法律规范,推动构建以密码技术为核心、多种技术交叉融合的网络空间新安全体制,努力做到党和国家战略推进到哪里,密码就保障到哪里。 第三,这是推动密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党的密码工作诞生于烽火硝烟的1930年1月,是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亲自领导创建的,已经走过了近90年的光辉历程。革命战争年代,党中央通过密码通信这一重要渠道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仅在指挥三大战役期间,毛泽东同志就亲自起草密码电报197份,批签密码电报上千份。电影《永不消逝的电波》中李侠的人物原型——中共上海地下党员李白,以及被誉为“龙潭三杰”之一的钱壮飞等革命烈士都是密码战线的优秀代表。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央密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指挥下,密码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实现历史性变革。制定和实施密码法,就是要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推进密码领域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密码法治实施、监督、保障体系,规范密码产业秩序,提升密码自主创新水平和供给能力,为密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准确把握密码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 密码法立法既注意总结我国密码管理中形成的一系列好传统、好经验、好做法,又适应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改革重塑了现行相关管理制度,体现了继承发展、守正创新精神。贯彻实施密码法,重点要领会把握好以下原则。 第一,坚持党管密码和依法管理相统一。党管密码原则是密码工作长期实践和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密码工作大权在党中央,密码工作大政方针必须由党中央决定,密码工作重大事项必须向党中央报告。密码法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密码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地把党管密码这一根本原则写入法律,同时明确中央密码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全国密码工作,这是密码法最根本性的规定。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实施,依法管理已经成为党管密码的基本方式和内在要求。只有坚持党管密码,才能保证密码管理沿着正确的方向不偏离、不走样。只有依靠依法管理,才能将党管密码的具体制度纳入法治化轨道。 第二,坚持创新发展和确保安全相统一。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密码法依法确立了促进密码事业发展的一系列制度措施,努力为密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应用推广营造良好环境。同时要看到,密码作为一种典型的“两用物项”,用得好会造福社会,用得不好或者被坏人利用,就可能给党和国家利益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密码法明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窃取他人加密保护的信息,非法侵入他人的密码保障系统,或者利用密码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坚持简政放权和加强监管相统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密码法明确了密码分类管理原则,规定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用于保护国家秘密信息,由密码管理部门实行严格统一管理。在商用密码管理方面,充分体现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充分体现非歧视原则,大幅削减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对国内外产品、服务以及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规范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为商用密码从业单位松绑减负。 切实抓好密码法的宣传贯彻实施 密码法为做好新时代密码工作提供了强大法律武器。贯彻实施好密码法,必将有力地推动密码事业发展。我们一定要在贯彻实施上狠下功夫,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一,深入开展密码法宣传普及。要贯彻密码法要求,把密码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平台,深入开展密码法宣传普及活动,推动密码进社会、进课堂、进教材、进网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知密码、懂密码、用密码”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各级密码管理部门和涉及密码工作的机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让密码工作人员深刻理解密码法各项规定,不断提高依法从事密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严格执行密码法各项规定。各级密码管理部门要切实抓好密码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把实施好这部法律作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密码工作的重要抓手。国家、省、市、县四级密码管理部门要依法确立行政主体地位,全面履行密码法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加快推动管理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网信、商务、财政、发展改革等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履行好密码管理和保障职责,确保密码法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第三,抓紧完善密码法配套制度。国家密码管理局将紧紧抓住密码法出台的契机,加强密码法律制度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统筹推进《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制度的制定修订工作,确保密码法规制度符合密码法确定的立法原则和基本制度,与密码法的相关规定相互协调和衔接。地方各级密码管理部门也要根据密码法,及时清理和制定修订本地区出台的密码法规制度,不断推进本地区密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做好新时代密码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党管密码不动摇、创新发展不动摇、服务大局不动摇,全力以赴推动密码法贯彻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密码工作创建90周年,为开创新时代密码工作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为国家密码管理局局长) 《人民日报》(2019年10月29日10版)
安庆政协
2019-09-16
共同织密网络安全防护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网络安全工作综述
共同织密网络安全防护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网络安全工作综述
当今中国,网信事业蓬勃发展,网民数量全球第一、电子商务总量全球第一。必须正确把握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让网络空间既充满活力又安全清朗。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系统部署和全面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指引下,我国网络空间日渐清朗,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日益完善,网络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主张获得国际社会广泛认同。 全面构建网络安全制度体系 2015年12月,全球连锁酒店凯悦集团支付系统被恶意软件入侵,大量用户数据外泄;2018年3月,某社交平台有超过5000万名用户个人资料疑遭泄露…… 近年来,类似的黑客攻击和个人信息泄露时有发生,网络安全愈发引人关注。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大家都应该遵守法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确保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正是破题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始终坚持依法治网,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的网络安全治理格局。 ——出台网络安全法、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等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战略规划,制定发布网络安全国家标准289项,网络安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组织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对存在严重问题的APP采取约谈、公开曝光、下架等处罚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网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及保护工作部门,建立健全安全保护责任制,强化供应链安全管理和重要数据安全管理,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不断提升安全防护能力。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净网”“剑网”“清源”“护苗”等系列专项治理行动,网络谣言、网络色情等乱象得到有效整治。其中,针对老百姓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公安机关坚持侦查打击、重点整治、防范治理三管齐下。今年1至7月,共抓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6.5万名,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7.5万起,同比分别上升32.3%和8.6%。自今年5月以来,发案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连续4个月保持下降趋势。 共筑风清气正的网络家园 联合整治炒作明星绯闻隐私和娱乐八卦、约谈直播短视频平台、将违规网络主播纳入跨平台禁播黑名单……2018年以来,国家主管部门协同发力,对当前社交媒体及网络视频平台上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出一系列“组合重拳”。 “还网络空间以风清气正,一定要好好整治这些乱象!”“严管这些带来负能量的主播们!”网民们支持、点赞的声音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让网络空间清朗起来的热切期盼。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做强网上正面宣传,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从《“一带一路”大道之行》到《小账本连着大情怀》,从“砥砺奋进的五年”到“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党的十八大以来,重大主题宣传综合运用互联网传播方式手段,形成“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的宣传效果。 抗灾救灾时的守望相助、见义勇为中的果敢无畏、热心公益里的慷慨解囊……党的十八大以来,正能量越来越多、越来越广地在网络上传播,那些感动中国的好人好事、浸润心灵的良知义举,生动具体地诠释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络空间日益成为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 培育网络安全技术、产业、人才 商场购物,街边买菜,生活缴费,扫码支付已成常态。然而,享受便利的同时,人们也受到欺诈、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滋扰。 如何让“扫一扫”更安全?支付宝推出保障计划,通过自主研发的智能实时风控系统,对每笔移动支付进行木马、钓鱼等8个维度的风险检测,防止二维码被复制和泄露,此外还配合人脸识别、眼纹等技术进行多因子验证,保障用户扫码支付安全。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网络安全,需要信息化发展作支撑,信息化发展需要网络安全来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网络安全新兴技术不断涌现,防护网不断织密。一张小卡片能阻止敏感信息的获取、在线签证核身技术从源头对非法入境行为进行识别和拦截……网络安全产业迅速发展,增速领跑全球,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测算数据,2018年我国网络安全产业规模预计达545.49亿元。 “网络空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培养网络安全人才,才能夯实网络安全根基,更好地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为建设网络强国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2017年,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东南大学、武汉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四川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战略支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等7所高校,评选为首批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高校。截至目前,已有40余所高校成立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网络安全人才培养和教育,不能孤立发展、闭门造车,而是要打造适应时代需要的复合型网络安全人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副院长、教授俞能海说。 推动全球网络安全治理体系变革 一个安全稳定繁荣的网络空间,对各国和世界都具有重大意义。如何共同维护网络安全,成为世界性课题。 “网络安全是全球性挑战,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置身事外、独善其身,维护网络安全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 “维护网络安全不应有双重标准,不能一个国家安全而其他国家不安全,一部分国家安全而另一部分国家不安全,更不能以牺牲别国安全谋求自身所谓绝对安全。” 在2015年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向世界发出携手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倡议,提出推进全球网络安全治理体系变革的“中国方案”,受到高度评价和广泛赞誉。 “‘中国的网络观’让人印象深刻。”著名计算机科学家罗伯特·卡恩说,习近平主席的一系列阐述,表明了互联网是一个非常独特的共同家园,所有人应该共同承担责任。 携手共建,方能乘风破浪。近年来,在中国的积极倡导下,从《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的发布,到杭州G20峰会《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的签署,中国不断深化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推动世界各国共同构建一个安全稳定繁荣的网络空间。 中国不仅为推进全球网络安全治理体系变革提供“中国方案”,更以实际行动为世界网络安全和发展贡献中国力量。一大批优秀企业走出国门,在宽带信息基础设施、大数据、网络安全服务等新兴产业领域,为世界各国提供高质量的信息产品和安全技术服务。 “中国在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中扮演的角色十分重要。”塞尔维亚贸易旅游与通信部国务秘书塔提亚娜·马迪奇表示,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保持自身安全发展的同时,还致力于推动世界各国共同搭乘互联网发展的快车,积极构建安全与公平的网络新秩序,“这为世界树立了榜样!” 《人民日报》(2019年09月16日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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