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政协
全国政协
安徽政协
市委
市人大
市政府
安庆市政府协同管理平台
安庆政协 www.aqzx.gov.cn
首页
政协概况
政协章程
政协领导
机构设置
会议活动
全体会议
常委会议
主席会议
专题民主协商会
民主评议
视察调研
视察调研
提案工作
提案目录
优秀提案
提案规章制度
提案办理“面对面”
政协委员
委员名录
常委名录
委员风采
关爱委员活动
委员接待日
机关建设
机关党建
党风廉政
书香政协
书香政协
履职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
>普法宣传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普法宣传
普法宣传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1-09-10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1月16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讲话(节选)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1月16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讲话(节选)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习近平) 这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经验,分析形势,明确任务,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部署,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齐心协力,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奋斗。 我们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就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以及大量法律法令,创造了“马锡五审判方式”。新中国成立后,在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了“五四宪法”和国家机构组织法、选举法、婚姻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建立起社会主义法制框架体系,确立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进入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我们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进行研究,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又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我们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完善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制度,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我们完善顶层设计,统筹推进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我们推进重要领域立法,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国家监察机构,改革完善司法体制,加强全民普法,深化依法治军,推进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纠正一批冤错案件,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我们党是世界最大的执政党,领导着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如何掌好权、执好政,如何更好把14亿人民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一个始终需要高度重视的重大课题。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既有成功经验,也有失误教训。特别是十年内乱期间,法制遭到严重破坏,党和人民付出了沉重代价。“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邓小平同志把这个问题提到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强调“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告诉我们,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党同志都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要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 2015年,我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等场合都明确指出,“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对这个问题,我们不能含糊其辞、语焉不详,要明确予以回答。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我国法律充分体现了党和人民意志,我们党依法办事,这个关系是相互统一的关系。全党同志必须牢记,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离开了党的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就难以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建不起来。 当然,我们说不存在“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是把党作为一个执政整体、就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而言的,具体到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就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有些事情要提交党委把握,但这种把握不是私情插手,不是包庇性的干预,而是一种政治性、程序性、职责性的把握。这个界线一定要划分清楚。 第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树立辩证思维和全局观念,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第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我说过,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我们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中华法系形成于秦朝,到隋唐时期逐步成熟,《唐律疏议》是代表性的法典,清末以后中华法系影响日渐衰微。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等不同,中华法系是在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显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力和中华法制文明的深厚底蕴。中华法系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有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们传承。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等等,都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智慧。近代以后,不少人试图在中国照搬西方法治模式,但最终都归于失败。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有一点要明确,我们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决不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走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实践证明,我国政治制度和法治体系是适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制度,具有显著优越性。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有自信、有底气、有定力。事实教育了我们的人民群众,人民群众越来越自信。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我们始终坚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2月5日,我就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疫情防控关键时刻专门部署依法防控疫情工作,我特别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了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各环节全面发力,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区域封锁、病人隔离、交通管控、遗体处置等措施,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化解涉疫矛盾纠纷,为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第四,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们讲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同西方所谓“宪政”有着本质区别,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我国是单一制国家,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至关重要。2015年立法法修改,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地方立法工作有了积极进展,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有的地方也存在违背上位法规定、立法“放水”等问题,影响很不好。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对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法规、规范性文件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和撤销。同时,地方立法要有地方特色,需要几条就定几条,能用三五条解决问题就不要搞“鸿篇巨制”,关键是吃透党中央精神,从地方实际出发,解决突出问题。 第五,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国之所以创造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同我们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这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我们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依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我国将成为今年全球唯一恢复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 第六,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之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法律48件,修改法律203件次,作出法律解释9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79件次。截至目前,现行有效法律282件、行政法规608件,地方性法规12000余件。民法典为其他领域立法法典化提供了很好的范例,要总结编纂民法典的经验,适时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要研究丰富立法形式,可以搞一些“大块头”,也要搞一些“小快灵”,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要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填补空白点、补强薄弱点。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应用快速发展,催生一系列新业态新模式,但相关法律制度还存在时间差、空白区。网络犯罪已成为危害我国国家政治安全、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等的重要风险之一。 第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点,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 我多次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率先突破。现在,法治政府建设还有一些难啃的硬骨头,依法行政观念不牢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走形式等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根据新发展阶段的特点,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打通经济循环堵点,推动形成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 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近年来,我们整治执法不规范、乱作为等问题,取得很大成效。同时,一些地方运动式、“一刀切”执法问题仍时有发生,执法不作为问题突出。强调严格执法,让违法者敬法畏法,但绝不是暴力执法、过激执法,要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要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 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普法工作要紧跟时代,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要强化依法治理,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古人说:“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我国有14亿人口,大大小小的事都要打官司,那必然不堪重负!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更加重视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层的作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八,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要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职业保障,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提高司法办案质量和效率。要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继续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确定的一些重大改革事项,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的体制机制等,要紧盯不放,真正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近年来,司法腐败案件集中暴露出权力制约监督不到位问题。一些人通过金钱开路,几乎成了法外之人,背后有政法系统几十名干部为其“打招呼”、“开路条”,监督形同虚设。要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坚决破除“关系网”、斩断“利益链”,让“猫腻”、“暗门”无处遁形。 2018年1月起,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展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打击黑恶势力和“打伞破网”一体推进,清除了一批害群之马。近3年来打掉的涉黑组织相当于前10年的总和,对黑恶势力形成了强大震慑。要继续依法打击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持之以恒、坚定不移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第九,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但国际环境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上升,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影响广泛深远。我国不断发展壮大,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要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要引导企业、公民在走出去过程中更加自觉地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运用法治和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注重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把涉外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做得更有成效。 我们要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对不公正不合理、不符合国际格局演变大势的国际规则、国际机制,要提出改革方案,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第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把专门队伍建设好。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对法治专门队伍的管理必须坚持更严标准、更高要求。一些执法司法人员手握重器而不自重,贪赃枉法、徇私枉法,办“金钱案”、“权力案”、“人情案”,严重损害法治权威。要制定完善铁规禁令、纪律规定,用制度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要坚决清查贪赃枉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人,深查执法司法腐败。最近,政法系统开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查处了一批害群之马,得到广大群众好评。要巩固和扩大试点工作成果,坚持零容忍,敢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 法律服务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总体而言,这支队伍是好的,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有的热衷于“扬名逐利”,行为不端、诚信缺失、形象不佳;极个别法律从业人员政治意识淡薄,甚至恶意攻击我国政治制度和法治制度。要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法律服务人员从业的基本要求,加强教育、管理、引导,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满腔热忱投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要推进法学院校改革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要加大涉外法学教育力度,重点做好涉外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国际组织法律人才培养推送工作,更好服务对外工作大局。 第十一,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同志们!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要抓在手上,确保落到实处。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党中央即将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新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也将很快出台,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抓紧抓实抓好。各条战线各个部门要强化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各领域工作法治化水平。法治工作部门要全面履职尽责。中央依法治国办要履行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落实的职责,及时发现问题,推动研究解决。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加强理论思维,从理论上回答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这个重大时代课题,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成果,总结好、运用好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更好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
安庆政协
2021-09-10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2月5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讲话(节选)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2月5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讲话(节选)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习近平)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夯实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全面部署。我多次说过,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实践证明,通过宪法法律确认和巩固国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并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保障了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稳定性。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要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宪法规定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要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转化为法律法规,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强化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第二,用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要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使法律及其实施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 第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完善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和党内法规体系,汲取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吸收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思潮错误观点影响,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第四,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检验法治建设成效,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逐步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 第五,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研究谋划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队伍建设长远规划,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动东中西部法治工作队伍均衡布局,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事关司法公正高效权威。要抓好改革任务落地见效,真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要教育引导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要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坚持顶层设计和法治实践相结合, 提升法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 法治建设的中长期目标,要统筹考虑国际国内形势、法治建设进程和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协同。我们要不断完善顶层设计,不断创新和深化依法治国实践。 随着时代发展和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对科学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我们要在坚持好、完善好已经建立起来并经过实践检验有效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前提下,聚焦法律制度的空白点和冲突点,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立改废释各项工作,加快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 执法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才能真正发挥好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效能。要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提升执法司法的质量、效率、公信力,更好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当前,一些领导干部还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领导干部心中无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是法治建设的大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法治的根基在人民。要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社会基础。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加大对公德失范、诚信缺失等行为惩处力度,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 60多年前,我们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同和支持,成为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提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受到各方普遍欢迎和高度评价,被载入联合国一系列决议。我们要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为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安庆政协
2021-09-10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夯实中国之治的法治根基》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阐释文章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夯实中国之治的法治根基》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阐释文章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夯实中国之治的法治根基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阐明了依法防控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科学分析了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对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战略部署,是指导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中国“十四五”时期发展作出全面规划。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回顾总结“十三五”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显著成就,研究谋划法治中国建设,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十三五”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取得显著成就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统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取得新进展、开创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法治中国建设谋新篇、开新局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性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推向新的历史高度,为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的宪法权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定期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形成制度性安排,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全面加强。健全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机制,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系统谋划、整体推进。 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宪法实施和监督全面加强。颁布实施民法典,推进重要领域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督察,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法纠正一批冤错案件,基本解决执行难,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社会法治意识显著增强。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法治保障改革发展稳定更加坚实有力。坚持依法防控疫情,保障和促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制定国家情报法、反间谍法实施细则,修改反恐怖主义法,提升国家安全法治化水平。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保障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和“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制定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坚持立法与改革相衔接,作出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相关法律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工作,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打赢“三大攻坚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制定疫苗管理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强食品药品执法司法,深化实化法治为民。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新发展依法治军理论和实践,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不断完善。 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和农业五支综合执法队伍,全面推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和人民警察单独职务序列,法治专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升,纪律作风持续强化。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完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发展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和人民调解员队伍,法律服务执业规范和执业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二、社会主义法治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迫切需要我们提升法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运用法治之力有效应对变局、开拓新局,为巩固和夯实“中国之治”提供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论述,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我们党执政兴国,要善于使党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的重大路线、方针和政策,历经治国理政实践,成为法律制度,进一步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提升党领导各项事业的能力和水平。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我们要紧紧围绕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定法治信仰、树牢法治意识、带头厉行法治,自觉在法治框架内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论述,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切都是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效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我们要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拓宽人民参与国家治理的途径,使人民群众通过法治参与国家治理的过程成为发扬民主、汇集民智、凝聚共识的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论述,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实践证明,通过宪法法律确认和巩固国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并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保障了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稳定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涵盖了法治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全过程,为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盛不衰提供了牢靠而持久的法治保障。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汲取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吸收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更好地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引领、规范、保障作用的重要论述,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发展环境越复杂越要强调法治。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们坚持将深化改革开放与推进法治建设紧密结合、协调推进、相互促进,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既深刻改变了自己,也深刻影响了世界。当前,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面临的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我们要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及时把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成果以法律形式固化下来,为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逐步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 三、统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升法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我们要从我国实际出发,遵循法治规律,坚持顶层设计和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完善法治建设顶层设计,把良法善治的要求贯穿到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不懈创新和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提升法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 科学立法,促进良法善治。“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随着时代发展和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对科学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的要求越来越迫切。要在坚持好、完善好已经建立起来并经过实践检验有效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前提下,聚焦法律制度的空白点和冲突点,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立改废释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态文明等重要领域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快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要及时将改革发展稳定的成熟经验和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转化为法律,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 严格执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认真梳理总结“十三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抓紧研究制定下一阶段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在更高起点上推进“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为树立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标杆,经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批准,自2019年7月起,中央依法治国办部署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命名了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取得良好效果。要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持续推进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政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切实抓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贯彻落实,及时修改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执法司法公正权威才能真正发挥好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效能。近年来,党中央出台的许多司法体制改革措施都已经落地见效,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升。要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民事诉讼制度体系,深化执行体制改革,从源头上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权、检察权运行机制。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完善司法管理指标体系,提高司法办案质效。加快构建上下贯通、内外结合、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推动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满意度。 全民守法,深化法治社会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律、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当前,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编制好“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夯实法治社会建设根基。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律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切实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从娃娃抓起,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 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涉外法治工作,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加强涉外法治工作规划,加强涉外领域立法,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提高涉外执法司法能力和水平。随着我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我国企业、公民遇到的贸易摩擦和跨国纠纷越来越多,依法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企业、公民合法权益的任务日益艰巨繁重。要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我国企业和公民的法律风险防范、合规管理意识和能力,积极为我国企业和公民提供法律帮助,维护我国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加强国际法运用,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人才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要加强对法治工作队伍的教育培训,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抓好科学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广大法治工作者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全面提升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深化法学教育改革,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健全法治实务部门与高等院校协同育人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对法治工作队伍严格管理,分类制定完善铁规禁令、纪律规定、执业规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过问、干预、插手案件记录报告、责任追究制度,深入开展政法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保持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加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加强系统谋划,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不断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更好服务对外工作大局。
安庆政协
共
3
条
页次
1
/1
首页
上一页
1
下一页
尾页
转到
1
各级政协
全国政协
安徽政协
县(市、区)政协
桐城市政协
怀宁县政协
潜山市政协
岳西县政协
太湖县政协
望江县政协
宿松县政协
迎江区政协
大观区政协
宜秀区政协
民主党派及工商联
民革安庆市委员会
民盟安庆市委员会
民建安庆市委员会
民进安庆市委员会
农工党安庆市委员会
致公党安庆市委员会
九三学社安庆市委员会
安庆市工商业联合会
市直单位
市纪委监委
市发改委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经信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资规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住建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商务局
市文旅局
市卫健委
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合肥市政协
淮北市政协
亳州市政协
宿州市政协
蚌埠市政协
阜阳市政协
淮南市政协
滁州市政协
六安市政协
马鞍山市政协
芜湖市政协
宣城市政协
铜陵市政协
池州市政协
黄山市政协